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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第十屆外交替代役將於4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
發佈日期 99/03/02
內容 為推動全民外交以回饋國際社會,同時拓展國際合作業務,並為台灣的外交及國際合作業務儲備人才,國合會自2001年起接受外交部委託辦理外交替代役業務。從第1屆首批派遣36名役男至2009年底,前往海外服勤的外交替代役男人數已達618名。9年來,透過外交替代役計畫的推動,讓國內許多有志役男前往世界各地進行服務,為友好發展中國家貢獻心力,也為自己累積工作經驗,使專長仍能於服役期間充分發揮。

本(99)年度第十屆外交替代役將於4月1日4月15日接受申請(本年度專長需求及員額數詳見附件),歡迎各界有志之士秉持著服務的精神,將為國家盡義務的服役期間,變成人生中與眾不同的一段歷練。外交替代役相關申請資訊及本(99)年度申請資格條件,請見內政部役政署網站:www.nca.gov.tw。



申請方式及流程:
內政部役政署網站
「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」登錄資料




持相關資料及掛號回郵信封至戶籍所在地鄉、鎮、市(區)公所兵役課辦理手續
1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
2.申請役別之專長證照正本及影本
3.出國服勤切結書(申請海外服勤者)
4.掛號回郵信封






將相關資料於4月15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役政署(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)
1.公所所列印之申請表
2.申請人相關身分、專長等經公所查驗證照之影本
3.掛號回郵信封


聯絡電話:(02)2873-2323 #209、210、212、225
外交替代役服務信箱:tyos@icdf.org.tw
附件 1. 公告民國99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.pdf
相關網站 http://www.icdf.org.tw/chinese/c_affair_service_history.asp

 

資料來源:

http://www.icdf.org.tw/chinese/c_index_news_content.asp?m001_id=527&m001_version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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