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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屆外交替代役將於4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

100年替代役申請作業內政部已於222日正式公告替代役申請期間為自4月1日至4月15日止,歡迎有志青年秉持著服務的精神參與外交替代役的行列,將為國家盡義務的服役期間,變成人生中與眾不同的一段歷練。外交替代役相關申請資訊及資格條件,請見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本會網站役男專區 

聯絡電話:(02)2873-2323 # 210212、213

 

外交替代役服務信箱:tyos@icdf.org.tw

 

文章引用來源:

http://www.icdf.org.tw/IVaTrackback/trackback.asp?id=64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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