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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屆外交替代役將於4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
100年替代役申請作業內政部已於2月22日正式公告,替代役申請期間為自4月1日至4月15日止,歡迎有志青年秉持著服務的精神參與外交替代役的行列,將為國家盡義務的服役期間,變成人生中與眾不同的一段歷練。外交替代役相關申請資訊及資格條件,請見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及本會網站役男專區。
聯絡電話:(02)2873-2323 # 210、212、213
外交替代役服務信箱:tyos@icdf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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